符合以下身分之學生申請: 一、懷孕學生 二、撫養未滿三歲子女之學生 三、新住民及其子女
說明:如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、原住民學生、大專弱勢助學計畫之學生,並已於本校生輔組提出申請減免補助資格者,請勿再重複提出申請,謝謝!
提供起飛身分證明之說明
懷孕學生:請提供媽媽手冊
撫養未滿三歲之子女、新住民學生、新住民之子女:請提供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
以上資料請轉存jpg或pdf檔,以供審查,謝謝
more